生化分析儀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4年修訂版)(2024年第21號)
發(fā)布日期:2024-06-17 閱讀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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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分析儀注冊審查指導原則
(2024年修訂版)
本指導原則旨在為注冊申請人進行生化分析儀產品的注冊申報提供技術指導,同時也為醫(yī)療器械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審評提供技術參考。
本指導原則是對生化分析儀的一般要求,注冊申請人應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
本指導原則是供注冊申請人和審查人員使用的指導文件,不涉及注冊審批等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guī)強制執(zhí)行,如有能夠滿足法規(guī)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應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應在遵循相關法規(guī)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guī)、標準體系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guī)、標準體系的不斷完善和科學技術的不斷發(fā)展,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也將適時進行調整。
一、適用范圍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醫(yī)療器械分類目錄》中使用液體試劑以分光光度法對各種樣本進行定性和/或定量分析的生化分析儀。
本指導原則不包括具有診斷、統(tǒng)計功能軟件的生化分析儀。生化分析儀與其它檢測模塊(如電解質、血氣等)組合存在的產品可參照本指導原則中適用部分。
二、注冊審查要點
(一)監(jiān)管信息
注冊申請人應提供申請表、既往溝通記錄(如不適用,應當明確聲明申報產品沒有既往申報和/或申報前溝通)、主文檔授權信(如適用)、關聯(lián)文件及其他管理信息等。
1.產品名稱
生化分析儀產品的命名應符合國家關于醫(yī)療器械命名規(guī)則的要求,采用《醫(yī)療器械分類目錄》或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上的通用名稱,一般分為半自動生化分析儀和全自動生化分析儀。命名原則如下:
自動化程度+生化分析儀
2.分類編碼
按照《醫(yī)療器械分類目錄》,產品的管理類別為Ⅱ類,產品分類編碼為22-02-01。
3.注冊單元劃分的原則和實例
生化分析儀的注冊單元劃分應符合《醫(y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的要求,原則上以產品的技術原理、結構組成、性能指標和適用范圍為劃分依據。例如:半自動生化分析儀和全自動生化分析儀由于在產品名稱、結構組成、性能指標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差異,建議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二)綜述資料
1.結構組成
半自動生化分析儀按吸收池型式可分為固定式或流動式;單色裝置分為濾光片式、光柵式、固定發(fā)光器件或其他等效方式。組成一般包括光源、單色裝置、吸收池、檢測器、溫控裝置、顯示裝置和控制單元等。
全自動生化分析儀的結構一般按吸收池的型式分為分立式或流動式;按單色裝置分為濾光片式(干涉濾光片或吸收濾光片)、光柵式、固體發(fā)光器件或其他等效方式;按光路型式分為前分光或后分光;按比色容器類型分為循環(huán)使用式或一次性使用式。儀器組成一般由光電比色部分、進樣系統(tǒng)、控制單元、數據處理系統(tǒng)、清洗系統(tǒng)等組成。
產品圖示舉例:
2.工作原理
生化分析儀的設計理論依據:根據物質在紫外、紅外、可見光區(qū)產生的特征吸收光譜和朗伯-比爾定律的原理,用未知濃度的樣品與已知濃度標準物質比較或根據摩爾吸光系數方法進行定量分析。工作原理主要為以一束單色光/白光射入被檢測液體,透過被測液體的光信號被檢測后轉換成電信號,對該信號進行適當轉換及運算處理,參照標準曲線,從而可得到被測液體的濃度。
因該產品為非治療類醫(yī)療器械,故本指導原則不包含產品作用機理的內容。
3.適用范圍和禁忌證
與適配試劑配合使用,用于人體樣本中待測物的定性和/或定量分析。
建議描述中說明與配套試劑共同使用,明確被測樣本類型和預期檢測項目類型。樣本類型包括血清、血漿、尿液、腦脊液等臨床分析常見的樣本類型。預期檢測項目類型包括肝功、腎功、離子代謝、血糖、血脂、心肌酶譜、免疫類等常規(guī)生化項目。
目前尚無研究資料或研究結果表明此產品的禁忌證。
(三)非臨床資料
1.產品風險管理資料
注冊申請人需對產品全生命周期實施風險管理,依據GB/T 42062,提供產品風險管理報告。
注冊申請人需重點說明:申報產品的研制階段已對有關可能的危險及產生的風險進行了估計和評價,針對性地實施了降低風險的技術和管理方面的措施。產品性能測試對上述措施的有效性進行了驗證,達到了通用和專用標準的要求。注冊申請人對所有剩余風險進行了評價,全部達到可接受的水平。產品風險分析資料需為注冊申請人關于產品安全性的承諾提供支持。
風險管理報告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1申報產品的風險管理組織;
1.2申報產品的組成;
1.3申報產品符合的安全標準;
1.4申報產品的預期用途,與安全性有關的特征的判定;
1.5對申報產品的可能危險作出判定;
1.6對所判定的危險采取的降低風險的控制措施;
1.7對采取控制措施后的剩余風險進行估計和評價;
1.8對風險管理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評審;
1.9對生產和生產后活動收集與評審信息。
如適用,應當考慮申報產品上市后發(fā)生的不良事件、召回的發(fā)生的處理和解決方案,包括主動控制產品風險的措施,向醫(y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jiān)測技術機構報告的情況,相關部門的調查處理情況等進行描述。
生化分析儀的初始可預見危害主要存在于產品的設計、生產和使用環(huán)節(jié)。如產品設計方面的初始可預見危害主要有:電能危害、生物不相容性(容器材料對樣本的影響等)、檢測和報警參數的范圍和精度設置等等;生產方面的初始可預見危害主要有:不合格材料、部件的非預期使用(采購或供方控制不充分),部件焊接、粘合和連接的不完整(制造過程控制不充分)等等;使用的初始可預見危害主要有:未限制非預期使用,未限制使用環(huán)境及人員,未告知正確使用、維護、保養(yǎng)設備的方法等導致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等。
依據GB/T 42062附錄C(表C.2)從八個方面提示性列舉了生化分析儀的可預見事件和情形,見附表。
2.產品技術要求及檢驗報告
2.1產品技術要求
注冊申請人應按照《醫(y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編寫產品技術要求。
2.1.1產品型號/規(guī)格及其劃分的說明
說明產品的型號、規(guī)格,明確產品型號、規(guī)格的劃分說明。
產品中包含軟件組件,應明確軟件的名稱、型號規(guī)格(若適用)、發(fā)布版本、版本命名規(guī)則,軟件模塊若有單獨的版本、版本命名規(guī)則均需說明。
2.1.2性能指標
半自動生化分析儀應符合YY/T 0014要求,全自動生化分析儀應符合YY/T 0654要求。若申報產品結構特征、適用范圍、使用方式等與上述標準的適用范圍不一致,注冊申請人應當提出不適用相關標準的說明,并提供經驗證的證明性資料。
半自動生化分析儀產品技術要求中性能指標項目主要包括以下要求:波長準確度與重復性、雜光、吸光度線性、分析儀的重復性、分析儀的穩(wěn)定性、溫度準確性與波動、交叉污染率、臨床項目的批內精密度、分析儀基本功能、外觀、安全性能、電磁兼容要求。
全自動生化分析儀產品技術要求中性能指標項目主要包括以下要求:雜散光、吸光度線性范圍、吸光度準確性、吸光度的穩(wěn)定性、吸光度的重復性、溫度準確度與波動度、樣品攜帶污染率、加樣準確度與重復性、臨床項目的批內精密度、外觀、安全性能(如帶有溫控模塊,還應符合GB 4793.6的要求)、電磁兼容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行業(yè)標準中的技術指標未包含報警功能,審查中應考慮報警功能的必要性,如:對需定期更換光源部件的儀器,除使用說明書中應指出定期更換的周期、要求外,儀器還應在超過規(guī)定線性吸光度范圍時,具有提示或報警功能。其他情況的吸光度異常也應考慮設置報警功能。另外,當樣本、試劑不足時,儀器應有提示或報警措施,否則在臨床使用中會產生風險。如果根據風險分析報警是必須的,建議寫入產品技術要求中。
2.1.3安全要求
應符合GB 4793.1、GB 4793.6(如適用)、GB 4793.9、YY 0648中適用條款的要求。
2.1.4電磁兼容要求
應符合GB/T 18268.1、GB/T 18268.26中適用條款的要求。
2.1.5軟件功能要求
應參照《醫(yī)療器械軟件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的相關要求,明確軟件的性能指標。
2.2檢驗報告
可提交以下任一形式的檢驗報告:
2.2.1注冊申請人出具的自檢報告;
2.2.2委托有資質的醫(yī)療器械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2.3同一注冊單元內檢驗典型性產品確定原則
應說明檢驗用型號規(guī)格的典型性,如所檢型號規(guī)格部分性能指標不足以覆蓋其他型號規(guī)格時,應針對差異部分進行檢驗。同一注冊單元內注冊檢驗典型性產品確定原則和實例如下:
功能的覆蓋按最不利的原則確定,不能覆蓋的差異性應作檢測;產品的結構、性能指標的覆蓋;涉及安全性、有效性的關鍵件的一致性(關鍵件的規(guī)格類型等),不一致的應作檢測,如:電源變壓器、電機、過溫保護裝置、PC板、用作瞬態(tài)過壓限制裝置的電路、CRT顯示器、熔斷器或熔斷器座、設備外殼材料、高完善性元器件及電源開關等。
3.研究資料
3.1產品性能研究資料
3.1.1功能性指標
應根據綜述資料中有關申報產品結構組成和各主要組件、模塊的情況,提供詳細的組件的功能性指標或者模塊中主要元器件功能性指標的研究資料。
全自動生化分析儀應包括雜散光、吸光度(線性范圍、準確度、穩(wěn)定性、重復性)、溫度準確度與波動度、樣品攜帶污染率、加樣準確度與重復性等研究項目;半自動生化分析儀應包括波長準確度與重復性、雜光、吸光度線性、重復性、穩(wěn)定性、溫度準確性與波動、交叉污染率等研究項目。結合產品各主要組件、模塊的情況,還應考慮對全自動生化分析儀的光電比色部分、進樣系統(tǒng) 、溫控裝置、數據處理系統(tǒng)等部分提交研究資料;對半自動生化分析儀的光源、溫控裝置等部分提交研究資料。
3.1.2臨床項目分析性能的研究資料
建議注冊申請人根據配套檢測試劑分析性能評估的基礎研究結果,結合申報產品適用范圍和預期檢測項目類型,選擇檢測項目最全的配套試劑型號或試劑組合,對配套試劑產品的主要性能進行系統(tǒng)性評估,提交臨床項目分析性能的研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重復性、準確度、線性、分析靈敏度等項目。
3.1.3安全性指標
安全性指標的驗證包括電氣安全指標和電磁兼容指標兩大類。具備能力的注冊申請人可對這兩類項目自行研究,并提交詳細的驗證資料;不具備能力的注冊申請人可通過檢驗報告對上述項目進行驗證,以檢驗報告作為該部分的驗證資料。
3.1.3.1電氣安全指標
電氣安全指標應當包括GB 4793.1、GB 4793.9、YY 0648及其他適用的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中的所有指標。
3.1.3.2電磁兼容指標
電磁兼容指標應當包括GB/T 18268.1、GB/T 18268.26及其他適用的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中的所有指標。
3.1.4環(huán)境條件研究資料
主要包括氣候環(huán)境條件、機械環(huán)境條件、運輸條件等,可參考GB/T 14710及其他適用的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中的相關指標。注冊申請人應對上述項目進行研究,按照法規(guī)要求提交相應的檢測報告。針對產品特點給出了以下在研究中應考慮和注意的事項:
3.1.4.1氣候環(huán)境條件
應考慮醫(yī)院檢驗實驗室的氣候環(huán)境條件,包括不同規(guī)模和分級的醫(yī)院的環(huán)境及基礎設施差異(如溫控設施),以及部分區(qū)域的地理氣候特點(如南方潮濕區(qū)域);應考慮區(qū)域的供電穩(wěn)定性;應考慮高海拔區(qū)域的氣壓下降對產品帶來的影響(如散熱、液壓、泵等)。
如生化分析儀產品在設計上需要滿足試劑的保存溫度范圍,以及反應原理所需要的溫度范圍,應建立對使用環(huán)境溫濕度范圍的額外要求。
3.1.4.2機械環(huán)境條件
應考慮產品在實際倉儲和運輸過程中需要經歷的環(huán)境剖面,以及地域氣候特點,例如北部地區(qū)冬天寒冷、南方地區(qū)夏天濕熱、戶外短暫貯存的可能性。
3.1.4.3運輸條件
應考慮運輸方式,以及運輸過程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人工或機械裝卸作業(yè)中的意外沖擊、包裝堆疊、運輸過程中的振動等)對產品外觀、結構及功性能的影響,和對包裝防護性的要求。
3.2軟件研究
該產品一般均含有軟件,注冊申請人應依據《醫(yī)療器械軟件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醫(yī)療器械網絡安全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等要求,提交相應研究資料。
3.2.1軟件組件
注冊申請人在提交軟件研究資料時應當提供自研軟件研究報告、外部軟件環(huán)境評估報告(若適用)以及GB/T 25000.51自測報告,亦可提交自檢報告或檢驗報告代替自測報告。自研軟件研究報告包括基本信息、實現過程、核心功能、結論等內容,詳盡程度取決于軟件安全性級別(嚴重、中等、輕微)。其中,基本信息包括軟件標識、安全性級別、結構功能、物理拓撲、運行環(huán)境、注冊歷史,實現過程包括開發(fā)概況、風險管理、需求規(guī)范、生存周期、驗證與確認、可追溯性分析、缺陷管理、更新歷史,明確核心功能、核心算法、預期用途的對應關系。
3.2.2網絡安全
具備電子數據交換、遠程控制或用戶訪問功能的(如可通過藍牙連接進行電子數據交換),注冊申請人應提交網絡安全研究資料。包括基本信息、實現過程、漏洞評估、結論等內容,詳盡程度取決于軟件安全性級別。其中,基本信息包括軟件信息、數據架構、網絡安全能力、網絡安全補丁、安全軟件,實現過程包括風險管理、需求規(guī)范、驗證與確認、可追溯性分析、更新維護計劃,漏洞評估明確已知漏洞相關信息。
3.3產品穩(wěn)定性研究資料
3.3.1使用穩(wěn)定性
注冊申請人應參照《有源醫(yī)療器械使用期限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提供產品使用穩(wěn)定性的驗證資料。
涉及使用期限的關鍵器部件/模塊通常有四類:硬件及電子元器件類、機電傳動類、泵閥類、光電類。
有效期的評價方法需要明確各關鍵器部件的壽命內預期使用時長或次數,具體方法通常有以下幾種:壽命試驗(按壽命計算需求次數或工作時長或衰減量,搭建平臺驗證次數或工作時長或衰減量能否滿足要求);供應商的物料規(guī)格書及壽命試驗報告;加速壽命試驗(根據使用情況和器部件的特點選擇合適的加速應力進行試驗);材料兼容性試驗(如液路的膜片和試劑或清洗液的化學兼容性可能會用溫度和濃度來加速反應)。
對于不滿足壽命宣稱的器部件應根據產品的工作特性明確產品的易耗/易損器件清單及更換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產品在臨床使用時,會由于測量的光源組件老化不穩(wěn)定導致結果不準確,故應重點考慮設計光源能量穩(wěn)定性檢測方法。
3.3.2運輸穩(wěn)定性
應當提供運輸穩(wěn)定性和包裝研究資料,證明在生產企業(yè)規(guī)定的運輸條件下,運輸過程中的環(huán)境條件(例如:震動、振動、溫度和濕度的波動)不會對醫(yī)療器械的特性和性能,包括完整性和清潔度,造成不利影響。
3.4其他資料
生化分析儀產品列入《免于進行臨床評價醫(yī)療器械目錄》,注冊申請人應當按照《列入免于進行臨床評價醫(yī)療器械目錄產品對比說明技術指導原則》,從基本原理、結構組成、性能、安全性、適用范圍等方面,證明產品的安全有效性。
(四)臨床評價資料
生化分析儀產品列入《免于進行臨床評價醫(yī)療器械目錄》 (以下簡稱《目錄》),注冊申請人無需提交臨床評價資料。
若該產品不在《免于臨床評價醫(yī)療器械目錄》的產品“生化分析儀”描述范圍之內,或無法證明申報產品與《目錄》所述的產品具有基本等同性,則應開展臨床評價。
(五)產品說明書和標簽樣稿
生化分析儀產品的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的編寫應符合《醫(y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guī)定》、YY/T 0466.1中的相關要求。
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的內容應當真實、完整、科學,并與產品特性相一致,文字內容必須使用中文,可以附加其他語種。說明書和標簽中的文字、符號、圖形、表格、數據等應相互一致,并符合相關標準和規(guī)范要求。
產品說明書的編制應注意以下內容:
1.應明確對產品使用安全的提示;
2.應明確有關儀器、試劑配套使用的說明;
3.產品應通過設計保證未達到預期溫度時,儀器無法進入測量操作,以避免在臨床使用中,因溫度波動或未達到要求而出現問題,并在說明書中告知用戶一個大概的預熱時間或限制說明;
4.半自動生化分析儀產品在臨床實際使用時,會因流動比色池中出現氣泡而使結果不準確,故在設計時應考慮當氣泡出現時對臨床操作者進行提示,并在說明書中明確處理方法等相關信息。
(六)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主要包括綜述、生產制造信息、質量管理體系程序、管理職責程序、資源管理程序、產品實現程序、質量管理體系的測量、分析和改進程序、其他質量體系程序信息、質量管理體系核查信息等內容,文件應符合《醫(y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的要求,并按《醫(y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及說明》提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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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風險管理文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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